Yi's profile仪哥外传--Cabin's cabinPhotosBlogListsMore ![]() | Help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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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ctober 28 不公平的对决10月12日,南欧的阳光洒在马德里的大街上,隐约传来夏天的味道。这对早早进入阴霾秋天的瑞士人来说,简直就象神话。我们在落日沉没之前赶到了Las Ventas斗牛场。这是西班牙最富盛名的斗牛场,也是我们马德里匆匆一日的最后一站。到斗牛场没有指望能看上斗牛,因为斗牛只在10月结束之前的每周日才有。幸运得很,我们在马德里的当日正好是西班牙的国庆,斗牛破例演出。这若不是机缘,有如何解释呢?花了近二十个欧,买了一个阴凉的座。我们入场坐定时,第一头公牛也入场了。 彪悍的公牛就象一头被久困的野兽,当闸门开启后,它就象疯子一样冲进了硕大的场地,看台上的西班牙人也爆发出挑逗的掌声。这头公牛显然不知道它已闯进了它的墓场,而看台上的人则兴奋地等待欣赏它的死亡之舞。斗牛的第一步:挑逗。四个副手拿着红色的斗篷轮流向公牛进行挑衅,公牛就象一个失去理智的狂人,向跳动的红色横冲直撞。而副手们并不如想象中那么勇敢,在激怒公牛之后他们也逃进了场边的护墙里。这样的挑逗约三五分钟,如同正片上演前的加片,正餐前的开胃菜,亦如给公牛热身。 待公牛热身完毕,一位骑士骑着全副武装的大马入场,这是斗牛第二步,长矛穿刺。骑士靠近公牛,将一杆长枪刺进了公牛的脊背,暗红的血顺着伤口涌出来。看台上的人们也吹起轻蔑的口哨,他们不希望让这头牛在被斗牛士刺死之前流血过多,这样的对抗自然少了悬念。骑士在刺了三四枪之后,不慌不忙地退出场外。而公牛似乎并未大伤元气,仍蛮横地站在场中央,尽管脊背上的鲜血正慢慢耗逝它的生命。 骑士退场后,在副手们的掩护下,三位镖枪手轮流上场,上演斗牛第三场:上花镖。镖枪手站在牛的附近,趁副手们士将公牛吸引住的时候,高高举起两根镖枪向牛冲去,然后高高跃起,将尖利的镖枪狠狠扎进牛的脊背,然后逃向场边的护墙。伴随每一次镖枪扎进公牛的身体,观众们便赐予的赞许掌声。但并非每个花镖都能稳稳地扎中要害,之后好几个花镖都落在地上。在公牛的追逐下,镖枪手的逃离也狼狈不堪。 三位镖枪手谢幕之后,正剧才正式开场。衣着光鲜华丽、仪表堂堂的斗牛士拿着利剑、斗篷偏偏入场。他先脱帽向观众敬礼,观众也回以敬畏的掌声。之后他来到场地中央,面对愤怒的公牛,却摆出一幅从容的身姿。他晃动斗篷,招引公牛向他冲锋,而他却总能优雅地躲开锋利的牛角,毫发无伤,并将动作的最后一刻定格成优美的剪影,引来观众如潮的欢呼。在公牛面前,与其说他是一名勇士,更向一个智者,对公牛充满了蔑视。而公牛就象他手中的玩物,任其挑逗、愚弄,直至愤怒、脊背上的伤口和疲惫一次次将它击倒,趟在斗牛士的脚边无助地喘吸。斗牛士们利用各种轻佻的动作表现对公牛的不屑,他们甚至玩弄公牛的牛角、抚摸公牛伤痕累累的脊背,甚至跪在场中央等待公牛的冲刺。他们的动作无疑是优美的,充满了智慧,躲闪之间展现了男性从容不迫的阳刚,亦有几分女性舞蹈般的优柔。这或许就是斗牛的精华所在,将一场血淋淋的暴力和屠杀,演绎成艺术化的戏剧。数分钟之后,公牛只剩下喘息的气,鲜血已从它的嘴角流出,尊严尽失。这时候,斗牛士收拾起优美的身姿,露出男人的狰狞。他左手展开斗篷,停在公牛的眼前,全场也随之安静。静止的斗篷如同一剂麻药,使公牛突出失去了目标,而变得静止和顺从。斗牛士右手悄悄举起利剑,将剑口对准牛的脊背,一个剑步冲上去,将剑尖穿进牛的脊背,扎进胸膛。这一剑是对公牛的绝杀,也是全场的经典。但这最见功夫的一剑,少有斗牛士能一次成功。斗牛士的第一剑显然没有扎到要害,剑口一偏,被弹了出来。斗牛士又重新准备,再次扎向毫无准备的公牛。第二剑顺势深深插进牛的身体,只留下红色的剑柄印在公牛的脊背上。公牛几经挣扎,试图象个勇士一样站起来,但终究还是在斗牛士的喝斥声中倒下。一位副手过来拔出斗牛士的利剑,并将一把匕首刺进垂死的公牛的额头。在观众的掌声中,公牛被一辆马车拖出了场外,斗牛士光荣地谢幕,并再次留给观众优雅的鞠躬。 但并不是每场斗牛都如此顺利。在四场演出中,长予穿刺的骑手曾被掀翻在地,他的坐骑显些死于公牛的利角;一位斗牛士亦被公牛撞倒在地,他的斗篷被公牛轻蔑地践踏;一头公牛在被刺倒之后又重新站了起来,愤怒地指向刺杀他的斗牛士。 海明威曾说:生活就与斗牛差不多。不是你战胜牛,就是牛挑死你。其实,如今的斗牛,早已不是公平的对决。在这个直立行走的世界,四角动物只是卖场中的一个垂死的配角。而在这个直立行走的世界里,直立行走的动物们,其实有时候是斗牛士,有时候也只是一头公牛。正如在佛拉门哥的舞蹈里,女人们更象斗牛士,男人们却变成了公牛。这样的角色互换,不只是在舞蹈里。至于说斗牛本身的残忍性,已经不再重要。一场并不公平的暴力表演,与其说是重现祖先们与自然的格斗,不如说是满足人类的虚荣心。但我们有时候需要这个,好让我们在为勇士们欢呼的时候也时不时产生自己也是勇士的幻觉,以暂时忘却我们在现实中的渺小与虚弱。 October 19 一错再错、错上加错、错不可赦! 周六法语课课间休息,同一位同班的荷兰姑娘趁空去喝杯咖啡。喝咖啡的当,姑娘问我:你多大了?我说你猜猜。姑娘想了想,二十五六?我听了挺高兴,乐滋滋地说:我三十快一了。姑娘笑嘻嘻地说:你长得真年轻。
我反问道:姑娘芳龄几何了?姑娘说:你猜?我看她的模样怎么也三十好几了。但经验表明,西方人一般比实际年龄长得老。于是狠了狠心,替她减了十岁。说:你看肯定不到二十五岁。姑娘很局促的一笑:俺才十七!!!我傻了,鸡啄米似地道歉作揖,说我没眼力价,猜年龄尤其不在行。姑娘见我难为情得捶胸顿足,反倒主动劝我:没什么,我不介意,可能是我长得比较老吧。我已经荒不择路、饥不择食,赶紧接过茬说:是啊、是啊!你看起来是挺......
姑娘收拾好所有笑容,低着头大口大口地猛咽咖啡。而我也低着头,心里一遍又一遍地默念:Shut up, shut up, shut up...... October 04 十月之闲 清晨,窗外的景色亦被染成乳白色。穿行在浓雾的中央,才发现自己已走进了在日内瓦最后的一个秋季。今天的心情特别舒畅,结束了三周的忙碌,今天可以不用再去会场,不用再写报告。我可以迎着窗外被浓雾紧锁的间黄间绿的秋景,清理被文件淹埋的桌面,回复几封早已过期的邮件,填补一下荒疏的博客。
联办秘书处传来了未来一年的工作安排,整个十月、十一月到十二月只有一周的会。心里有些踏实,仿佛终于盼来了期待已久的长假,我似乎可以好好计划一下新年或者圣诞的旅行,极有可能又是一个人的旅行。我是不是已经养成了一个人旅行的习惯,在一个人的旅途上,思维不受约束地狂想,行走在陌生的街道上,路过一个又一个陌生的面孔,却不觉得寂寞。而真正的寂寞,却时常发生在回到这个熟悉的城市之后。一个人的阿姆斯特丹,一个人的巴黎,一个人的布拉格和布达佩斯,一个人的日内瓦,还有曾经和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只有一个人的北京。我生活在一个人的世界里,经历着一个人的幸福与锤炼。寂寞的不只是一个人,其实是一群人,或者是每个人。那天在一堂周六早晨的法语课上,一位美丽的阿塞拜疆姑娘说出了一群人的坦白:即使身处一群人里,往往也只是感觉到孤寂。一个纽约客曾在他的MSN上说过一句话:寂寞是一个人的狂欢,狂欢是一群人的寂寞。
那天夜里她又打来电话,再次数落他如何变心负义。我记不清这是一个月之内她第几次打电话向我哭诉,但为了那个被称为“友谊”的感情,以及为了帮助修补一颗受伤的心,我不得不再次耐着性子磨练自己并不坚强的耐心。她问我她与他之间倒底发生了什么?这不是一个关于是非的问题。我只能说,就算常理可以解释一切,但也解释不了感情这回事儿。相爱并不需要时间,但要学会相爱却要耗费一生的时间。一位英国姑娘在一次晚餐时跟我说:我们曾被一些可恶的人伤害过,我们也曾可恶地伤害过别人。这是人生的轮回,还是爱的课程:真是烧完美好青春,只为换回一个老伴?我和他一次也说起了他和她的事,我问他伤害一个的感觉是什么?他反问我。我说,是Guilty。他说,他只感觉Sorry,但如有可能,他宁愿被伤害,而不是去伤害谁。临告别时,他对我说:Zhang, I am not a bad guy。她和他相爱或许是因为寂寞,但现在她仍在寂寞地向我哭诉重复过的声声怨,他也并不是不寂寞。她告诉我他几乎每天都出没在不同的酒吧里和不同的人聊天喝酒,他或许更需要人陪伴,更需要在人多的地方寻找暂时的麻醉和暂时忘却一个人的世界。
好在并不是所有的爱情故事都以悲剧收场。那天磋商时,忽然发现坐在旁边的英国小伙左手上闪着黄灿灿的光。我向他表示祝贺,他和一个匈牙利姑娘喜结良缘,成为这个小圈子里的一段佳话。但喜福会终就这一场,更多的悲剧却埋在不为人知的心灵里。朱德庸曾说:爱情大多是悲观的,所以相爱时不要太乐观。但世上总有美好的姻缘,也是这并不多见的美好,总让人保持高昂的信念。
夜里,窗外又下起了雨。降落在十月的雨声,总让我回忆起四川秋季雨打芭蕉的场景。四川的秋雨无休无止,填满了整个秋冬过渡的时节。我从小走路的姿势就不标准,下雨时我的两个裤腿上总会结一层厚厚的泥,甚至打湿打脏里面的毛裤,这让我妈非常头疼。小时候下雨总会穿雨靴,在秋冬季节那层薄薄的颜料鞋总让里面的脚丫又湿又冷,每年的秋冬交替时节总让我感到恐惧。每次想起四川的秋雨,我总会忆起一个画面:一天夜里我站在家门口的阳台上,看着秋风把雨吹得乱飞。而此时楼下的街道上,一个人撑着伞,孤独地走过白色的路灯。雨水打在他或者她的伞上又溅起来,映着路灯的光反射出一层光晕。这个画面再普通不过,但它却奇迹般地常驻在我大脑里,甚至固定成我对家乡秋冬雨季的唯一回忆。其实我并不喜欢这个画面,一个雨天的孤独夜行者。我更希望在下雨的夜里,每个人都可以呆在一个叫做“家”的地方。
说到家,曾经一个人在信里给我写道:那天我走在北京街头,累了的时候,真有举目无亲的感觉,无家可归的。我边走边想,一个城市里如果没有自己的家,即使它再美,再繁华,又怎么算得上真正的好呢。原来,你在的时候,我已经把有你的地方当成家了。我们两个就是家庭成员。
其实,我,或者我们,寂寞也罢、坚强也罢,只不过都在寻找叫做“家”的地方。我,或者我们,都曾是我记忆里那个雨天里孤独的夜行者。只是画面以外的留白,留作自己去创作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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